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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编辑:吴禹琪来源: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一、学校简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是在2008年开办的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的基础之上,于2015年4月整合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办学资源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批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766,241.81 平方米,建筑面积 254,362.51 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47,745.58 平方米。学校现有11个教学系部,3个教辅单位,2019年建成了大飞机学院。现有在校生7469人,教职工659 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43人。现有中国工程院特聘院士1人,硕士生导师31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4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鄂尔多斯“天骄英才”1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21人,“鄂尔多斯英才”13人,“鄂尔多斯市优秀青年人才”13人,享受鄂尔多斯市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学校开设30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

现有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一流课程6门,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云·智工坊”被评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面向未来,学校将秉承“知行合一、笃学致用”的校训,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式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引进计划

引进专任教师及辅导员计划详见附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学科带头人施行“一事一议”,不占本引进计划指标。

三、引进层次及条件

第一层次:学科(专业)带头人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国内领先、自治区拔尖水平,能够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引领学科(专业)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军型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高等院校学科(专业)负责人工作背景,或长期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并作出杰出贡献的“双师型”高技能人才。

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中某一方向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有一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取得重点高校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的成果,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层次:骨干教师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能够承担学科(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学、科研人才。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及相当级别荣誉称号的高级技师或技师。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

第四层次: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背景的青年人才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技能人才。取得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35 周岁以下。

四、引进待遇

(一)岗位待遇

备注:1.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试用期转正后可分别参照管理岗六级、八级享受工资、社保等待遇。

2.学校与拟享受岗位特聘补贴的引进人才确定岗位业绩考核目标,工作满5年经考核业绩突出的,可继续给予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二)配偶安置

高层次人才配偶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符合有关规定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接收单位编制已满的可使用“暖才”周转编;其他高层次人才配偶有就业意愿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按规定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安置。

(三)子女入学

依据属地政策,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四)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可申请市人才公寓或学校周转房。

(五)其他待遇

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编制管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五、引进程序

本引进计划2024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后,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各院系负责专任教师资格审核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辅导员资格审核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以及岗位匹配等信息。

(三)评估认定

1.专任教师

各院系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查,专家组由各院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者专业等内容邀请5-7名专家组成,同时邀请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列席参加,专家组成员需在考查前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专家组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业面试评分细则》,重点考查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应岗位的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专业面试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专业面试包括:

(1)课程试讲。根据所报岗位的学科方向选择一门专业课程中相对完整的一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课程试讲15分钟,需要配合PPT的,自行拷贝U盘,并经杀毒处理。

(2)学术成果介绍。介绍本人科研学术方向及研究成果;

(3)专业答辩。对面试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学术成果介绍和专业答辩15分钟,其中学术方向和研究成果介绍时间不超过8分钟。

评估认定结束后,根据成绩,各院系按照拟引进专任教师计划数向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拟引进专任教师人选。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辅导员

在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采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确定最终拟引进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入职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0477-8591333

邮编:01700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邮箱:eyyrsc@163.com

(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